基建后勤发〔2018〕8号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三查”制度
一、成立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三查”检查组,检查组由一名处领导、一名部门负责人、一名职工代表(随机抽取)组成。组长由处领导轮流担任,部门负责人轮流参加,职工代表每次检查前随机抽取。
二、“三查”内容。查记录:查请假等记录;查到岗:查上班时间是否在岗;查履职:查上班时间是否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是否存在炒股、玩网络电子游戏、上网购物、打牌、下棋、打麻将等现象。
三、检查组工作流程:
(1)由“三查”检查组选定检查时间后,一名处领导带队,选定一名部门负责人;
(2)由党支部纪检委员在处领导监督下现场抽取职工代表一名;
(3)在检查组监督下由党支部纪检委员在全处职工中随机抽取三名被检查对象。
(4)如检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请被检查人在检查后3小时以内向综合科报告情况并递交相关资料,检查组将进行复核。
(5)检查结果由综合科负责在处网站公布。
四、“三查”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制度依据《湖南城市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制定,自2018年10月15日起实施。